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活动,我局制定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能源局
2017年8月1日
(主动公开)
注:本文章转载自国家能源局,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