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建设周期,如果要完成2020年500万千瓦的建设目标,大家心里清楚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没有非常举措,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启动一定规模项目的建设,甚至是可能规模还要更大一些,我觉得还是有一定可能性的。”2017年6月14~16日,在浙江杭州召开的中国国际光热电站大会暨CSPPLAZA年会2017(CPC2017)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部副主任王霁雪在作专题报告时表示。
王霁雪认为,太阳能热发电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就是替代火电,在现阶段做到增量替代,在将来更长一个时间阶段中做到火电的减量替代作用,如果起不到这样的作用,看现在其他各种能源形式的变化,这个竞争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针对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开发,王霁雪指出,示范项目的根本目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推动光热产业的规模化,另一方面形成产业集成的能力。首批示范项目的推进一定要对行业和产业起到正向的反馈作用,才能够实现我们的目标,如果说示范项目在这一批没有提供行业正反馈,有可能产业会受到很大很大的影响。
王霁雪的演讲全文(注:本文根据速记和录音资料整理,文章内容未经演讲者本人审阅,仅供参考):
非常感谢大会主办方对我这次参会的热情邀请,也非常荣幸能有这样的机会来参加今天的大会。刚才来自西班牙的ArturoLanzGarcia先生提到了1997年就来到中国工作,这也让我想到20年之前,也是在6月份我在期末考试之后,从钱塘江北岸一路走到南边,走到萧山区。但是当时萧山区只有几个小草棚,有几个年轻人在打台球。我当时的想法,虽然那个时候已经觉得浙江省很是地狭人稠的地区,但是我自己的想法是可以盖房子的地方还是很多,很适合我们现在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一个阶段。虽然看起来灯火阑珊,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们可以干的事情非常多,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除了我们不能涉及的领域,在其他没有条件的地方,做出我们的成绩和成就,这也是我们今天大会放在杭州,也可以看出来我们两个联合主办方,一个是浙江的企业,一个是福建的企业,这也说明只要给了我们这样这个可能发展的机会,我们就能把这个做好。这是我参加大会的感想。
今天按照大会的要求,我也是做一个命题作文,主要是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开发和规划,谈一下目前的进展以及一些想法。刚才提到了,我们的发展环境,包括石老师和李俊峰老师都提到了,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现在遇到了弃风和弃光的典型问题,但我觉得所以我们做光热的同仁,包括其他可再生能源同仁,一定要清楚地认识一个出发点,就是说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发展光热的目的不是仅仅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和辅助的调控服务,如果只是这样做的话,把将来自己的路就走窄了。我们可以算一下,刚才李主任提到全国马上要有11亿的火电装机,如果按照我们常规的火电调峰的设计,按照正常的情况,给我们全国调峰的空间是非常大的量,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调峰非常好带有年调节特性大库容的水电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弃水问题,这应该说明现在我们整体能源运行机制上出了一定的问题。那么我们太阳能热发电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就是替代火电,起到一个既有加法,在现阶段做到增量替代,在将来更长一个时间阶段中做到火电的减量替代作用,如果起不到这样的作用,看现在其他各种能源形式的变化,这个竞争的压力会越来越大。这是我的一个整体的看法,所以我下边要谈的一些无论是发展环境,还是示范项目的建设,或者从将来示范规划的角度,更多的还是站在现在的能源体系和政策体系,以及经济性的角度来看怎么样才能把这个事情做成。
第一部分主要考虑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个是政策导向,虽然我们各个政府部门还有很多机构提出来我们太阳能发电,从基础层面确实有很多好处,但是实际上在支持太阳能热发电政策上面,还是少了很多具体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体系,我们目前主要还是仅依靠一个上网电价来支撑。但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将来发电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发电主体,你要考虑在有限市场的外部环境下,应该怎么样获得自己的一份发展空间。如果说中国按照第二次电改9号文的要求,现货市场在未来几年是要逐步建立和推出的,在那种环境下我们怎么样适应我们的发展。所以从我们的政策导向上一定要考虑这个问题,纯粹的价格政策是不是唯一的,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这个我们在上个月陪同包括主管能源的,主管价格的最主要的几位领导,我们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也谈到这个问题,针对近期价格还比较高的能源品种,它下一步的支持政策的体系,包括探索价格的方式,以及价格可以落实的方式,怎么样有一个更合适的办法,一方面让产业觉得过得去,另一方面从国家推动角度讲,如何能够持续扩大规模的方式走。另外这两天微信朋友圈还在传首批2.5亿的绿证也要发了,这么多政策体系怎么办,这是必须要考验我们智慧的时间。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同时又要考虑光热的问题,还要考虑光伏、光电等等很多问题。
第二是产业基础,毫无疑问产业基础是我们最大的优势之一,这也是我们推动这个政策的根本初衷。我们在推动之前风电和光伏产业的时候,也是考虑了这个产业对我们国家政策的支持,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在首批示范项目中没有考虑单纯用价格作为唯一评价标准,否则很多市场经济中只是研究经济领域的专家可能会研究这个问题,把他放到市场上,按照价格最低的方式,当时这个方式出来以后对我们政府部门也好,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投资也好,是最没有风险的一种方式,但是可能非常不利于我们产业进步。我们需要考虑产业的基础,以及怎么样通过我们的建设,不仅仅在中国给太阳能光热发电做榜样,还要推出去,将来还要在更大范围发挥我们的影响。
第三考虑经济性。毫无疑问,现在最新一轮的可再生能源价格下行趋势是非常非常明显的,我们做了一个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球主要的经济体和市场已经有超过30%采用类似拍卖的机制,而且考虑采用这种方式的比例还在增加。它的结果是什么呢?搞光热的知道最近在迪拜投标的结果是什么,还有在智利的结果。欧洲的海上风电已经达到了平价的水平,中国东部像福建这个地方的风电,它的小时数如果是正常发出来足够和现在的火电和水电相比较,也可以达到4000以上的小时数。所以我们说一定要考虑我们的经济性,最后的结论是怎么样,同时要考虑经济性这三个字代表了无数含义在里面。这个经济性要怎么考虑它,还要站在我们推动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政策框架互相衔接的角度上,给一个合理的定义它经济性的方式。这是我们整体的考虑。
第二考虑示范开发。示范项目的根本目的,一方面有我们光热产业的规模,另一方面形成集成的能力。应该说中国所有的规模化,到目前为止已经规模化开展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电和光伏两类,都是走过同样的一条路。公元2003年,我们第一批的风电特许权招标正式组织,这两个项目我们中国这十几年所有想规划化开发,都是通过示范、特许这样的路子走过来的。这样形成了一方面我们规模化开发建设链条上的能力,第二对于太阳能热发电集成能力,对于其他重点项目的核心装备的国产化,现在可以看到我们的光伏在全球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风电机组也是一样,越来越具有竞争能力,这也是我们推动的根本目的。在座的今天千人大会上,完整参与从头到尾都清楚的可能只有我一个,我想从这个角度给大家讲清楚,到现唯一一个大家趋于达成共识的,就是上述的模式来推动示范项目发展建设。它一定要对行业和产业起到正向的反馈作用,才能够实现我们的目标,如果说示范项目在这一批没有提供行业正反馈,有可能我们产业会受到很大很大影响。
第二关于示范项目的近况。经过2017年春节之后,国家非常紧急的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每个季度末上报一次20个示范项目进展情况。我们在通知之后完成第一次梳理之后,与上周末又汇总了一次。20个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也已经正式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从现在这个角度看,我们在推动20个示范项目之初的一些设想和预期,还是比较现实。我们当时推出来的时候也跟主管价格其他一些部门的领导在想这个问题,虽然当时我们只预期100万千瓦,后来到了135万千瓦,就是考虑很多项目不大可能按时完成,所以对于目前现阶段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占用比较大的现实形势下,我们还是尽量给了更宽的口子,希望大家能够做成。但是根本目前的情况,虽然大家都已经备案了,但是完成各项前期基础准备,包括用地、用水、电网、场平以及一些主要的设备、主要的设计阶段已经开始招标,或者在招标的过程当中已经定标的,这样的项目也是有限的,基本是50%左右的一个预期数值。近期我们也是在想,根据局里整体的安排,根据国家整体安排,根据示范项目建设文件的要求,要组织更加细致一些,更加到位一些、更加现场一些的工作,希望能够对这个工作实际的情况了解的更加清楚,对一些工作能够有所促进,因为距2018年底也只有18个月了,还是非常紧张的。
第三关于示范项目的示范效果。这也是我们尤其是我个人目前考虑的问题,示范项目的效果要有一种合适的表现形式能够让它显示出来。示范是成功还是失败,这不仅仅是对投资人的,也不仅仅是对我们集成方案的提供商,就是我们技术提供方,也许有的时候这是捆绑在一起的。而且我们想这应该是甚至对于做这件事情的,从我们作为技术咨询的,还有国家推动这项工作的,还有地方政府作为主动承接这项工作的,对大家是一个共同的考验,它各方面的示范效果应该怎么样体现出来。所以在这一点我们想,示范的效果一定要能够符合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说优胜劣汰、奖勤罚懒、表彰积极,这个方式一定能够实现,否则我们行业很难实现良性的发展。比如我们现在就像光伏的组织方法,当你技术指标也高,成本也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对于地方政府也是,如果做的好也是得到更多发展空间,对于投资方和技术提供方其实也是一样的,当然这肯定是一个公开公平的过程。而且我们想如果说为了赶上我们现在规划十三五的节奏,有些工作可以适当的走的早一点,为了我们后面阶段能够衔接上。
第四点关于规划衔接的问题。一个是在我们做规划的时候要考虑规划的经济性,这个规划的经济性不仅仅是项目的经济性,它是一个外延比较多的概念。现在我们也看到在某些地方在推动的时候也在考虑一些比较好的办法,我们觉得主观能动性很多时候真的可以起到很关键的推进作用。比如说我们目前正在推动的光伏领跑者基地,这么多要做基地的地方,他们也需要拿出自己的条件,我们才能知道哪个地方更好,这样的结果对我们的投资方和产业都是有好处的。那么规划和政策的协同,通过我们的规划项目在往前推动的时候,我们的光热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一个新的重心,一个新的中心,用什么样的、系统化的政策结构能够支持它,这也是我们要考虑的。我们也希望在这批示范项目和下一批示范项目的衔接过程当中,至少在光热的政策体系上就比较完善了,就像现在的风电和光伏一样,无论从管理、产业各个体系上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闭环,希望在我们这一批示范项目能达到这个效果,所以我们在政策推动角度上,竖着能通,当然跟其它可再生能源结合横着也能通,因为毕竟我们都是在用全国老百姓贡献出来的可再生能源基金共同完成这项事业。这是关于政策的协同推动。
第三要考虑建设周期,如果要完成2020年500万千瓦的建设目标,大家心里清楚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没有非常举措,可能性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启动一定规模项目的建设,甚至是可能规模还要更大一些,有没有这个可能,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性的。当然这个也要跟我们第一批示范项目的建设结果相衔接,首批项目肯定要求做的好。我们也看到刚才孙院长也提到,有很多地方在组织自己的规划,包括新疆、包括青海、包括甘肃这些还有内蒙,这是我们将来发展光热的重点地区,在这些地区我们也希望在推动这项工作的时候,也能够用一种开放性的,更加符合政策导向和事物发展规律的方式来扎扎实实的做好光热。如果2018年能够对这批示范项目和后期的整体规划,假如能够产生一些关联和促进作用,我们这批示范项目对于我们初步产业化和第一步规模化的作用也就达到了。也希望能够在将来光热示范还有光热产业、光热规划的工作过程当中,能够继续得到大家对我们总院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