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技术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KTZBFW2024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技术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西藏开投那曲河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多县拟建的光热光伏电站距离南侧那曲市直线距离约90km,地面海拔高程约4650m4700m。项目拟建设条件地势较为平坦,总占地面积约8439.2亩,厂址区距离西侧G109国道最近点约8.5km,有乡级道路从厂址周边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色尼区拟建的光伏电站距离东北侧那曲市直线距离约44.7km,地面海拔高程约4700m4800m。项目拟建设条件地势较为平坦,总占地面积约15108亩,厂址区距离西侧G109国道最近点约3.7km,有乡级道路从厂址周边经过,交通较为便利。
2.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和有关标准,开展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光热+”一体化项目电源配比研究专题报告编制,安多县场址前期专项专题技术服务工作,以及色尼区场址前期专项专题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范围如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在安多县土若125MW光伏+50MW光热项目已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路线比选专题研究基础上,开展勘探、取样、试验、检测、分析、评估等,开展地形测绘并提交测绘成果(1:1000);绘制项目三维效果图、鸟瞰图;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获得审查意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
(2)专题专项报告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本项目位于两个不同的行政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异地配置问题,项目各专题专项按照项目备案文件开展报告编制、审查及取得批复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
1、敏感性因素排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用地勘测定界(包含临时用地、永久及租地)
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含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论证报告)
4、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9、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0、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1、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含涉河建设方案)
12、水质分析报告
13、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14、职业健康预评价报告
15、安全预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16、永久使用草原(含草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及永久使用草地行政许可办理
17、临时占用草原(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及临时占用草原行政许可办理
18、考古调查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9、涉路工程安全性技术评价报告
20、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21、项目建设用地农转用报建(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2、“三证”手续办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23、为满足项目开工建设及验收的其他专题专项工作,根据相应制度及要求出具专题报告,并组织审查。
勘察设计人应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内容、时间节点安排组织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批复文件取得等,并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实施所有手续。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含涉河建设方案)、水质分析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涉路工程安全性技术评价报告在引用安多县土若125MW光伏+50MW光热项目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出具本项目相关专题报告。
(3)完成并提交满足前期专项专题批复所需的取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开展“光热+”一体化项目电源配比研究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条款。
(5)以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项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查、批复所涉及到的编制费用、专家咨询费用、会务费等费用。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获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所有专题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意见止。控制节点如下:
(1)自获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咨询单位审查之日止。
(2)投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取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3)所有专题服务不得影响本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4月1日开工)。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标准。
2.5建设地点:那曲市安多县帕那镇、帮爱乡及色尼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能是连续三年为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满两年的应有一年为不亏损,成立不满两年的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装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可研设计业绩及1个装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光热项目可研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的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50MW光热项目可研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合同证明或业主证明或任职证明)。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无。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xzkt.bossbolo.com/)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可在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投标书编制系统)”上传至“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成功上传至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
5.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邮寄或送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具体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
5.3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投标人递交的 纸质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递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补遗或变更等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开投能源基地5号楼1层招采中心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08919397
2024年9月13日